根据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3〕276号)和《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管理实施办法》(藏财科教〔2024〕47号),按照《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藏科发〔2024〕322号)有 关规定,经项目组织申报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现将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2月17日—2月21日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如有异议,请向日喀则市科学技术局或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。其中:单位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(打印无效)和联系电话。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附件: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。.xlsx
举报电话和邮箱:
市科技局办公室:0892-8822040
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:0892-8821256
邮箱:rkzkjjcgk@sina.com
地址:日喀则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(邮编857000)